为创建赤峰市和谐文化,繁荣赤峰市文学创作,发现培养文学新人,集中展示我市文学创作实力,经研究决定举办“平煤杯”赤峰市文学作品大奖赛。大赛由赤峰市文联、平煤公司、赤峰日报社、联合主办,由红山晚报、内蒙古晨报赤峰版、赤峰广播电视报、《百柳》文学杂志社、《黑海潮》编辑部协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比赛形式: 本次大赛分小说(不含长篇小说)、散文、诗歌三种体裁,题材不限,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与时俱进,有鲜明的时代特色。 二、征文及评奖时间: 1、征文时间:从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 2、评奖时间:2008年1月 三、奖项设置: 本次大赛小说、散文、诗歌三种体裁各设一等奖1名,奖金3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10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500元;优秀奖10名,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。 四、参赛方式: 凡征文期间,各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均为大奖赛提供专版、专刊。两千字以上的作品请寄《百柳》《黑海潮》杂志社;两千字以内作品投寄《赤峰日报》、《红山晚报》、《内蒙古晨报》赤峰版、《赤峰广播电视报》副刊版。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均可参评,在外地报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,须向大赛评委会提供作品原件,每位作者参赛体裁和报送作品数量不限。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,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,参赛稿件一律不予退回。凡邮寄的参赛作品须在信封的右上角注明"'平煤杯'参赛作品"字样。 五、作品评选: 大赛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钱荣旭部长担任。评委会将由我市著名作家、诗人、编辑和文学评论家组成。分别评选出获奖作品,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。为体现发现人才,培养人才的原则,作品在同等情况下,文学新人的作品优先获奖。 六、大赛联系地址: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汉文部 邮编:024000 电话:0476-8375680 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平庄煤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《赤峰日报》社、 《红山晚报》、《内蒙古晨报赤峰版》、 《赤峰广播电视报》、 《百柳》文学杂志社、《黑海潮》编辑部。 |